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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交通事故责任书如何打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5 20:03:41 人浏览

导读:

小型的交通事故,有的事故双方为了方便解决事故纠纷,选择了私了协商和解的方式,不仅能节省时间还能快速得到对应的赔偿。那么,电子交通事故责任书如何打印?交通事故逃逸怎样处理?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

  小型的交通事故,有的事故双方为了方便解决事故纠纷,选择了私了协商和解的方式,不仅能节省时间还能快速得到对应的赔偿。那么,电子交通事故责任书如何打印?交通事故逃逸怎样处理?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

  一、电子交通事故责任书如何打印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电子交通事故责任书如何打印的相关法律知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若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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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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