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撞汽车责任谁承担
导读:
自行车撞汽车,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至于责任在哪一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汽车正常行驶,自行车追尾汽车,肯定是自行车的责任,反之,汽车如果违反交通规则,则是汽车的责任,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自行车撞汽车责任谁承担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小车与自行车相撞是哪一方的责任,要看双方是否有违法行为,如果都没有违法行为的,由小车承担主要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结果责任原则。
1、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自行车撞汽车责任谁承担的相关知识,对于交通事故中责任的认定,一般来说不能判定的,可以报警让交警处理,更好的划分责任。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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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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