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不结案怎么办
导读:
在交通事故中,一旦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通常都需要先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等伤者伤情稳定出院后,才对案件进行结案处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不结案怎么办?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1、告诉对方,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该承担的责任你承担;
2、医院医药费可以付,如赖着不出院就一毛不拔,其他费用也暂时不要给,就说没钱了让他自己垫付,再找保险公司赔;
3、对方家属闹事,直接报警;
4、对方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会由保险公司理赔,你不必支付额外费用;
5、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不讲理就让其起诉。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
1、原告在交通事故律师的陪同下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2、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3、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5、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不结案怎么办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交通事故面对伤者出院后不配合结案的,当事人可以试图找伤者协商说明情况,或是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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