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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伤情鉴定委托书需要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9 14:35:32 人浏览

导读:

受害人遭遇身体损害的时候,是有权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的,不过双方通常会对赔偿数额有争议,一般需要先对伤情进行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的结果来确定赔偿数额,那开伤情鉴定委托书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受害人遭遇身体损害的时候,是有权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的,不过双方通常会对赔偿数额有争议,一般需要先对伤情进行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的结果来确定赔偿数额,那开伤情鉴定委托书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开伤情鉴定委托书需要什么

  受害人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情鉴定委托书办理的手续需要带的原件有:本人身份证、历年本人病历原件(包括出院小结、X片或CT片、病理报告单、化验单等各种检查原件)。

  《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二、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三、伤情鉴定级别如何划分

  1、轻微伤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伤害,如:眼部外伤后肿成了熊猫眼严重影响了外观、跟别人打架被打掉一颗牙或者把鼻子打骨折或出血了等损伤就可以构成轻微伤。

  2、轻伤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我们平时常见的一些骨折、砍伤之类的伤害,其实都属于轻伤的范围,一般来说,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就是轻伤。

  3、重伤

  重伤一般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开伤情鉴定委托书需要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办理伤情鉴定委托书要带原件,通常需要本人身份证,本人病历原件,必须是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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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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