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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语音合成中有关自然度的韵律变量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4 13:43:35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普通话语句中音节间和短语间的韵律特征变化,与合成语音的自然度关系密切,其中尤以声调的变化最为重要。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文中叙述普通话韵律在口语中的必...

  核心内容:普通话语句中音节间和短语间的韵律特征变化,与合成语音的自然度关系密切,其中尤以声调的变化最为重要。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文中叙述普通话韵律在口语中的必然变量和自由变量、普通话的轻声和轻读,字调和语调等在合成中的处理问题。文中并讨论如何用移调方法在合成中将普通话的平叙句的语调修改成逻辑重音或感情重音的语调。

  一、普通话语句中的语音变量普通话的语句在口语中自然地说出,其中各音节的读音在连读中起了变化。这种变化在传统语音学中称为“同化作用”。语句中各音节之间的同化现象可分为三类;前音节尾被后音节首所影响而起的变化,称为“逆同化”:反之、后音节首被前音节尾影响而起的变化称为“顺同化”;再有、前音节尾与后音节首相互影响而都起变化的称为“双向同化”。连读变化在音段的音色上:有元音和辅音的变化,语音学称为“协同发音”。在超音段的韵律上:有声调、重音和长度的变化。声调的变化通称为“连读变调”,重音的变化、有“逻辑重音”和“感情重音”,其中又可分为若干等级长度的变化、有“音节的长、短”和“节奏”的“停、延”。普通话的连读变化多数是逆同化、少数是双向同化,极少是顺同化。在合成语音中,音色的变化跟自然度关系较少,韵律的变化则跟自然度有密切关系,其中尤以声调的变化关系最大。本文主要将对声调的变化多所叙述。因本文并非这方面的综述,故所取资料仅限于个人的研究范围。

  二、普通话的韵律变量与合成自然度的关系语音自然度的范围和规格,属于主观评价性质,其发音质量和听音标准都是因人而异、因境而异的。目前国内对普通话合成质量的考核、一般都是在听感上和人的话音比较,来评价其自然度;而合成的语句也大都限于平叙的语音。近些年来,普通话的合成一般都已采用拼接合成系统。这个系统对每个音节中参量程序的编制可以省去,而对各音节间的协同发音和韵律变量的处理,却是关系到自然度的关键。目前通行的合成语音中,对词或短语变调的处理,大都已有相当满意的结果;但成句的语调方面、如各种语气的韵律变量和处理规则,还没有满意的成果。

  三、普通话短语中音节间韵律的必然变量普通话语句中前后音节之间音色的变量、主要由两音节的唇位或舌位相继的动势和动程所造成;韵律变量的发音方法就比较复杂。

  其中声调的变化是声带颤动频率的变化。它是由前音节韵尾的声带颤动的频率、向后音节的清声母的强频集中区、或浊声母的起始频率靠拢所造成。长度的变化也不单纯。单音节的长度变化是声母与韵母的长度变化,短语或句子的长度变化、除音节的长度外,还要加上音节之间的停顿或拖长的时间。

  重音的变化有两种不同的属性:一是发音器官所用动力的变化(音强);另一是听音器官所受刺激(音量)的变化。前者可用声学幅度来计量,后者则要用幅度和时长的积分来计量。单音节和短语的韵律变量都是由言者发音和听音生理上必然的运动过程所形成的。都有其一定的、相对关系的模式。普通话双音节的连读变调模式(除轻声或轻读)、一般不受语法结构的影响。也就是说、两音节的语法类型无论是一个词或字组,其语法结构无论是名动、动宾、偏正或并列,他们的变调模式都是相同的。但是、普通话的多音节、从三音节开始到五音节的连读变调,就须要服从语法结构的规则、而产生不同的模式。它们既有语音的规律,又有语法的规律,各有其基本调型。这都属于表义的、必然的变调。在合成中比较易于处理。四.普通话语句中短语间韵律的自由变量普通话语句中由于言者为了表达情感或着重的意图,而增加了韵律的更多的变化。

  语句韵律的变化不但表义,而且表情,成为高层次的合成模式。这种韵律的变化是随言者的自由意图所决定,而不是由发音生理的必然规律所决定的,他的意图在对话中可能随说随改,同样的短语、在句子中由于逻辑的性质或情感的程度不同,而有不同的韵律变化。它可称为“自由的变量”,一般常用的“语调”的名称,在狭义上专指语句的声调,在广义上就泛指语句的韵律。这是语音合成中的最高层次,也是最难处理的对象。五.普通话语句中的轻声与轻读口语的自然度的关系以韵律中的声调变化为主,已如上述。但是韵律的其它两特征:长短和轻重的关系也不能忽视,其中尤以长短的节奏跟声调有密切关系。传统的说法所谓“抑扬顿挫”可以概括这种现象。它既指声调的高低、声音的强弱,也可指音长的延续和停顿。普通话中的“轻声”就承担了这项任务。过去的语音学中常把轻声定为音位或调位(把它作为四声之外的第五声调),这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轻声一定是处于一个常规音节之后、并且随前字的不同调类而决定自己的轻声调型的。因此它应该属于变调的范畴。

  语言学大师赵元任把北京话的轻声分为两大类:“轻声”和“可轻声”。前者在语法结构上是辨别词义的,在两个字眼(两个读音)都相同的两字词中,次字的读音一长一短,词义就不同。这个读得短的字叫做“轻声”,在词典中是单列词条的。例如:“老子”和“老?子”,两词完全相同。但前者两字同长,为春秋时代的人名或书名,后着前长后短,例如:“他的老?子”即“他的父亲”;又为傲慢的自称,如“老?子天下第一”。又例如:“莲子”和“帘?子”,二词中每字单读的音相同,而连读时后者的“子”为轻声,光听音不看字就能分辨意义。“可轻声”的字也读得和“轻声”相同,但不是辨义的,是属于韵律特征性质的。我们现在定名为“轻读”。“轻声”一定位于二字组的次字,而“轻读”则可位于多字组的前面或后面。例如:“我来啦”,“他去啦”,在自然口语中,“我”和“他”常读成半拍;“啦”都读得短些。又如,“没有钱”,“吃不饱”,“有”和“不”都读得短,都是“轻读”。“轻声”和“轻读”、两者在语法上有“必轻”与“可轻”之别,但在读音的长短上没有什么不同。以前的语音学者多认为轻声是读得较“轻”(或“弱”),是“重”音的对立面,所以叫做轻声。现在实验证明,它主要是比常规的单字音读得较短,而不一定是读得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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