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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通用技术规范(试行)》出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6 07:09:30 人浏览

导读:

为统一“全国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以下简称“通信网”)新型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技术指标,提高产品性能,发挥通信网各项功能,农业部组织、制订并印发了《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27.5-39.5MHz)通用技术规范(试行)》,以统一新型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技术

为统一“全国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以下简称“通信网”)新型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技术指标,提高产品性能,发挥通信网各项功能,农业部组织、制订并印发了《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27.5-39.5MHz)通用技术规范(试行)》,以统一新型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技术指标,规范产品性能,满足通信网各项功能。
  1972年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27.5?39.5MHz频段为我国海洋渔业通信频率,30多年来,我国的近海船岸、船船通信始终使用这一频段的通信设备。据统计,我国有近17万艘海洋渔业船舶安装了这一频段的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沿海各级渔业管理部门、水产企业、渔村等设置这一频段岸台150多座,承担着海洋气象预报、遇险警报、指挥搜救、日常通信等任务。
  “全国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升级改造建设已经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在对原有121座岸台进行重新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了78个无人值守基站和岸台,更新了超短波通信设备,可以实现语音通话、船位监测等功能。
  为充分发挥全国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播发海洋气象、守听海上遇险报警、协助搜救指挥等功能,为海上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快捷的通信支持,需要升级改造后的基站和新型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相匹配,并实现渔船在不同省、海区得到一致的安全信息服务和遇险报警服务。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制订了《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27.5-39.5MHz)通用技术规范(试行)》。
  《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27.5-39.5MHz)通用技术规范(试行)》由主题及适用范围、引用标准、术语、标准实验条件、技术要求、信令、实验方法、质量评估规则、检验规则等组成。规范规定了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27.5-39.5MHz)的术语、功能、技术要求、实验方法、质量评定规则及包装运输等,将对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的生产、销售和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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