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重伤二级严重吗
导读:
很多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受到身体上的伤害,甚至会造成残疾等现象发生,这种情况是需要请法医来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获取经济补偿,那么法医鉴定重伤二级严重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有下列情况的都属于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性脑脓肿。 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n)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p)外伤性尿崩症
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2005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法医鉴定重伤二级严重吗的相关介绍,对于受害方来讲,如果要进行伤残鉴定,建议要寻找正规的伤残鉴定机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对此如果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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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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