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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重伤二级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1-28 19:12:36 人浏览

导读:

很多人对法医职业都有些误解,单纯以为他们就是解剖尸体的,实际上他们的工作不止于此。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法医鉴定重伤二级标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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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医鉴定重伤二级标准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1、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2、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5、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6、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7、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8、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9、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0、外伤性脑脓肿。

  11、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12、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13、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14、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15、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16、外伤性尿崩症。

  17、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18、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19、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20、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21、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22、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23、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24、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25、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26、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27、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28、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29、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30、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31、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32、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33、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34、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35、容貌毁损(轻度)。

  36、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

  37、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38、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

  39、双耳听力障碍(≥61dB HL)。

  40、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41、一眼盲目3级。

  42、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43、一眼视野半径10°以下(视野有效值16%以下)。

  44、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

  45、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30%。

  46、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0cm以上。

  47、II°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30%或者III°面积达10%;面积低于上述程度但合并吸入有毒气体中毒或者严重呼吸道烧烫伤。

  48、枪弹创,创道长度累计180.0cm。

  49、各种损伤引起脑水肿(脑肿胀),脑疝形成。

  50、各种损伤引起休克(中度)。

  51、挤压综合征(II级)。

  52、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征(完全型)。

  53、各种损伤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重度)。

  54、电击伤(II°)。

  55、溺水(中度)。

  56、脑内异物存留;心脏异物存留。

  57、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重度)。

  58、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

  59、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60、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61、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62、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63、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二、肢体缺失是哪些情形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三、重伤鉴定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医鉴定重伤二级标准”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司法鉴定程序中,就是由法医来进行鉴定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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