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规范标准 > 伤残等级鉴定规范 > 佛山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佛山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3 20:31:20 人浏览

导读:

在生活中很多的朋友们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的原因出现伤残的情况,尤其是在工作的过程中,会因为操作不当造成残急的情况出现,这对于自己的日常生活是有很大影响的,建议要尽早的做伤残鉴定,那么佛山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生活中很多的朋友们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的原因出现伤残的情况,尤其是在工作的过程中,会因为操作不当造成残急的情况出现,这对于自己的日常生活是有很大影响的,建议要尽早的做伤残鉴定,那么佛山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佛山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如果是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医疗诊断证明书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证明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二、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三、做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二)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十五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在十五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三)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四)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十五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佛山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如果要做伤残鉴定,建议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申请了,解一下伤残鉴定的具体程序,以此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此还有不明白的,大家也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