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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时间】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7 08:53:40 人浏览

导读:

新工伤鉴定标准: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一级~十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工伤伤残等级的判断是非常专业的,按规定没有相应的鉴定资格是无权作出认定的。其实普通劳动者,并不需要自己来查

  新工伤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一级~十级伤残)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工伤伤残等级的判断是非常专业的,按规定没有相应的鉴定资格是无权作出认定的。其实普通劳动者,并不需要自己来查的,只要工伤一定要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我的建议)。因为工伤的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你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你的户口性质(城镇还是农村,在乡镇的厂里有固定工作,可以按城镇算)计算。因为很多人问过我,所以我帖一下最新的2006年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供你参考。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GB/T 16180-2006

  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

  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则由过去的470条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另外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条目增加了102条。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对号入座的评残条文;同一残情伤残级别也进行了调整,如剖腹探查、脏器修补等。

  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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