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视觉〔5〕
导读:
(一)损伤后,一眼盲;
(二)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鉴定视力障碍方法:
①凡损伤眼裸视或加用镜片(包括接触镜、针孔镜等)远距视力可达到正常视力范围(0.8以上)或者接近正常视力范围(0.4-0.8)的都不作视力障碍论。视力障碍(0.3以下)者分级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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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 力 障 碍 │[page]
├────────┬────────────────────────────┤
│ │ 低 视 力 及 盲 目 分 级 标 准 │
│ ├────────────────────────────┤
│ 级 别 │ 最 好 矫 正 视 力 │
│ ├───────────┬────────────────┤
│ │ 最 好 视 力 低 于 │ 最 低 视 力 等 于 或 优 于 │
├─────┬──┼───────────┼────────────────┤
│ │ 1 │ 0.3 │ 0.1 │
│ 低 视 力 ├──┼───────────┼────────────────┤
│ │ 2 │ 0.1 │ 0.05(三米指数) │
├─────┼──┼───────────┼────────────────┤
│ │ 3 │ 0.05 │ 0.02(一米指数) │
│ ├──┼───────────┼────────────────┤[page]
│ 盲 目 │ 4 │ 0.02 │ 光 感 │
│ ├──┼───────────┴────────────────┤
│ │ 5 │ 无 光 感 │
└─────┴──┴────────────────────────────┘
</font>
如中心视力好而视野缩小,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而大于5度者为3级;如半径小于5度者为4级。
评定视力障碍,应以“远距视力”为标准,参考“近距视力”。
②中心视力检查法:用通用标准视力表检查远距视力和近距视力。对颅脑损伤者,应作中心暗点、生理盲点和视野检查。对有复视的更应详细检查,分析复视性质与程度。
③有关视力检查,鉴定人认为必要时,可选择适当的方法(如视觉电生理)进行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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