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负伤致残,依其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 力的程度,评定伤残等级。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完全丧失,日常生活需要专人照顾的,为特等: 1、三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基本丧失,日常生活大部分活动需要人扶助的,为一等: 1、两肢部分失去(自腕、踝关节以上)或伤后髋、膝、肩、肘关节中三个强直,功能完全丧
二等残疾甲级就是劳动能力大部份丧失,日常生活活动有较大影响,不能正常进行生活的残疾人。比如脊椎三个以上损伤致强直、畸形,功能重大障碍的,两耳全聋且,而且还完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丧失近半,日常生活活动有 一定困难的,为二等乙级: 1、髋、膝、肩、肘关节中一个强直且功能完全丧失,或腕、踝关节两个以上强直且功能重大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和日常生活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的,为三等甲级: 1、一目失明,或双目裸眼视力均在0.2以下,且不能矫正; 2、鼻子脱落,或双鼻孔闭锁不能修
(二)具有下列残情之一,致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日常生活活动受到较大影 响的,为二等甲级: 1. 脑、脊髋疾病或手术后遗症致一侧瘫痪,或两肢以上功能严重障碍,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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