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
导读:
核心内容: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要求社会公众在通过互联网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要仔细识别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还在官方网站公布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详细情况。法律快车为您一一介绍。
2012年5月16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称已在官方网站上披露了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情况。请广大公众在通过互联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仔细甄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在互联网站上比较和推荐保险产品、为保险合同订立提供其他中介服务等。
保监会强调,监管部门将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
保监公告〔201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在互联网站上比较和推荐保险产品、为保险合同订立提供其他中介服务等。
中国保监会已在官方网站上披露了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情况。请广大公众在通过互联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并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反映和举报。
保险监管部门将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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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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