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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08:45:08 人浏览

导读:

选择离婚是夫妻双方的自由,但离婚并不意味解除了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即使未婚生育的小孩也是同等的享有抚养义务。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未婚先孕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选择离婚是夫妻双方的自由,但离婚并不意味解除了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即使未婚生育的小孩也是同等的享有抚养义务。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未婚先孕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未婚先孕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随男方生活。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同样这里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二、影响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1、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2、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3、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4、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三、未婚生育要罚款吗

  1、广东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四川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3、山东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4、甘肃

  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5、辽宁

  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生育,已满法定婚龄,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按照计征标准1倍至2倍的标准缴纳,未满法定婚龄的,按照计征标准3倍至4倍的标准缴纳。

  6、浙江

  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7、福建

  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

  8、广西

  非婚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9、河北

  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比照第四十三条第(一)项标准征收。

  10、宁夏

  非婚生育子女,按照五十三条(一)项、(二)项规定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11、江苏

  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12、海南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按所在地市、县(区)、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征收。

  13、湖北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

  社会抚养费的缴费标准,一般按照所在地上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数或比例来确定,具体请参考各地的计生条例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未婚先孕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形的内容,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或者其它原因抚养权均可能归男方。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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