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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23:53:17 人浏览

导读:

在结婚登记办理之前,男女双方可能会有同居的关系存在,像是这样的一种情况,就很有可能会怀孕,那么像是这样的话,双方还没有结婚,怀孕之后生育的小孩,抚养权应该属于谁呢?男女双方如果可以协商一致的话,那么还可以,可是不行的话就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

  在结婚登记办理之前,男女双方可能会有同居的关系存在,像是这样的一种情况,就很有可能会怀孕,那么像是这样的话,双方还没有结婚,怀孕之后生育的小孩,抚养权应该属于谁呢?男女双方如果可以协商一致的话,那么还可以,可是不行的话就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什么样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应当享有同样的权利,包括同等地享有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同等的财产继承权和同等的姓氏权。

  故非婚生子女,可以参照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解决。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父母双方个人素质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二、抚养权变更

  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争取到抚养权后的执行

  在协商方式要回抚养权的情况下,一般不存在强制执行的情况,因为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原则上都会按协议将小孩交由女方抚养,但是也存在少部分反悔的情况,如同诉讼判决一样,迟迟不愿意将子女交由女方,此时,女方可以拿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并在拿到胜诉判决后要求强制执行。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对于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其实是有一定的判定原则的,因为对于小孩的抚养权归属于谁,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在这个时候就会从小孩的利益进行考虑。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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