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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为儿子改姓合法 父亲拒绝抚养败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0 23:10:06 人浏览

导读:

作者:甘万清中国法院网讯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儿改随母姓,父亲拒绝抚养的抚养费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小塘支付小孩抚养费计人民币1万元给原告何小荣。经审理查明,200
作者: 甘万清 中国法院网讯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儿改随母姓,父亲拒绝抚养的抚养费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小塘支付小孩抚养费计人民币1万元给原告何小荣。 经审理查明,2006年8月20日,原告何小荣与被告徐小塘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规定:婚生小孩徐某护权归徐小塘,但若徐某随何小荣共同生活,则徐小塘每年支付5000元给何小荣作为小孩抚养费。离婚后,原告何小荣就一直带随儿子共同生活,并且在未经被告徐小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儿子徐远的姓名改为何某,被告徐小塘知道后大为不满,拒付小孩抚养费给原告何小荣。为此,原告何小荣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徐小塘支付两年小孩抚养费共计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原告何小荣为儿子改姓名并无不当,要求被告徐小塘小孩抚养费合法合理,被告徐小塘以其子改变姓名为由拒付小孩抚养费于法无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深圳离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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