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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女友要求分手 他索要1.8万 “分手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0 22:34:27 人浏览

导读:

好聚并不好散,日前,蓬溪人张丽(化名)就碰到了这样的事:和船山人刘志(化名)同居半年后,因感情不和她想分手。谁知,刘志却以为张丽花费了1.8万元为由,向其提出1.8万的“分手费”,否则

  好聚并不好散,日前,蓬溪人张丽(化名)就碰到了这样的事:和船山人刘志(化名)同居半年后,因感情不和她想分手。谁知,刘志却以为张丽花费了1.8万元为由,向其提出1.8万的“分手费”,否则他就不答应分手……
  
  相识3个月后成情侣
  
  为节约房租他们同居了
  
  “我们是去年底认识的。”说起与刘志的相识相恋,张丽怎么也不会想到,就是这个说会爱自己一辈子的人,分手后居然向自己索要“分手费”。
  
  张丽说,她和刘志是在一位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认识的,因为两人都是单身,所以朋友们也撮合他们。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对刘志没什么感觉。但刘志一天几个电话,问长问短、问寒问暖,渐渐地,在刘志的死缠烂打下,张丽动心了。3个月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两人交往后,为了节约房租,张丽就把自己租住的房屋退了,搬到了刘志处,开始了同居生活……
  
  好聚却不好散
  
  男方索要“分手费”
  
  但是随着两人的逐步了解,彼此的一些毛病也渐渐显现出来……特别是刘志的好吃懒做,十分让张丽反感。到后来,刘志又渐渐染上了赌瘾,到了今年5月份,他不仅输光了两人不多的积蓄,更是欠了一屁股的赌账。为了赌博的问题,两人是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就这样,感情也就越来越淡……到了8月份,再也不堪忍受的张丽鼓起勇气向刘志提出分手。没想到,刘志也满口答应,然而正当张丽想搬出出租房时,刘志却拿出了两人同居期间的1.8万元的“账单”要求张丽赔偿其“分手费”1.8万元……
  
  “这1.8万是同居期间的各种花费,想不到他居然全部向我要!”张丽告诉记者,这1.8万元包括房租、家电及家里的笔记本电脑等开支,根本不是她一个人花费。而且,她没向刘志要“分手费”,刘志凭什么问她要……
  
  目前,张丽已经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法院驳回刘志的无理“分手费”的请求。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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