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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相关实务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4 07:58:55 人浏览

导读: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

  遗嘱继承相关实务知识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者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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