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以财产条件限制女方再婚是否违法?
导读:
离婚协议以财产条件限制女方再婚是否违法
翁某(女)与张某因感情不和,于2008年6月18日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其离婚协议上载明:“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不离家,在女方未再婚前家庭财产男女双方共同所有;女方再婚后,家庭财产及经济收入女方自愿归男方所有。如男方再婚婚前家庭财产都归男方一方拥有,不能给再婚后的妻子共拥婚前家庭财产……5、离婚后男女双方可再婚。如女方再婚,必须搬出,小孩张子玉也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双方各承担一半;6、如女方再婚,离婚前房产女方自愿归男方所有;”离婚后,翁某认为以是否再婚作为剥夺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违反了我国《婚姻法》、《民法通则》之规定,属无效条款,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即一套商品房,及解决女儿抚养问题。双方协商无果,翁某遂诉至本院。
对该案如何处理,有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
节炎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离婚协议部分无效,应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5条规定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婚与离婚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任何人不能干涉他人婚姻自由。
二、本案中,原、被告的离婚协议,以女方是否再婚来约束、限制女方对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共有权,对原告再婚附加苛刻的财产条件,应该说是对原告婚姻自由的限制,也是以其他方法干涉原告婚姻自由的行为,因此这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民法通则〉等相关规定,故该离婚协议对原、被告共同财产的约定无效,原告请求确认原、被告离婚协议中的第二、五、六项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置的约定无效,法院应予支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条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原、被告离婚协议中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四、可判决原、被告共有的一套商品房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房价的50﹪给被告,婚生女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所负担的抚养费可考虑从其房价补偿中直接扣除。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置的约定有效,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是:一、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的,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也是双方自愿的,其协议内容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合法有效。二、原、被告均是具有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协议也并不存在胁迫、乘人之危之情形。三、现实社会中,夫妻协议离婚的占大多数,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力对自己的财产及子女抚养作出处分,如果法院随意判决撤销他们的协议内容,对家庭和睦、社会稳定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
作者单位: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协议以财产条件限制女方再婚是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