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效力 > 无效婚姻 > 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0 11:45:47 人浏览

导读: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那么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那么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1)管辖法院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

  (2)审理与裁判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与一般诉讼案件不同的是,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而不能适用调解。同时,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申请人及婚姻当事人不得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

  从判决的内容来看,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判决分为宣告婚姻无效和驳回申请两种:经过审理,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有理,结婚当事人的婚姻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无理,结婚当事人的婚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

  (3)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判决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效婚姻的,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怎么写?

  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

  申请人: (写明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基本情况)——————

  申请请求:

  请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事实与理由:

  ——————————————————————————————————————————————————————————————————————————————————————————————————————————————————————————————

  故此,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责任编辑:小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