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探望权 > 离婚会有探视权吗

离婚会有探视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4 05:42:35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的情况十分常见,有时候甚至出现“抢孩子”、“藏孩子”的闹剧,其实这样最受伤害的是孩子,为此我国法律也是对于探视权作出了规定的。那么离婚会有探视权吗?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的情况十分常见,有时候甚至出现“抢孩子”、“藏孩子”的闹剧,其实这样最受伤害的是孩子,为此我国法律也是对于探视权作出了规定的。那么离婚会有探视权吗?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会有探视权吗

  1、“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

  2、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

  3、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探望权是一种权利,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拒绝、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是一种侵权行为,并且具有可诉性,应当予以探望权人救济,而且负有协助义务的一方拒绝、阻挠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探望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但法院应当本着以下原则: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减少因父母离异给子女带来的伤害;依法执行的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探望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

  二、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

  1、《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会有探视权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小编觉得,因为探视权而两家人产生纠纷最受伤害是是孩子,所以大家如果能心平气和解决的,还是不要搞的太僵,对孩子的心灵会造成创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