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涉外婚姻 > 涉外离婚 > 办理涉台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涉台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0 14:54:31 人浏览

导读:

涉台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六方面的材料: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台胞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

涉台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六方面的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台胞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