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才知女儿非亲生 亲爹是前妻的现任老公
导读:
离婚后才知女儿非亲生 亲爹是前妻的现任老公
养了近10年的女儿不是他亲生的,这已经够难以接受了;更让人抓狂的是,女儿的亲爹是他前妻的现任丈夫!这一出“完璧归赵”,让李晓南情何以堪啊……
推荐阅读:
李晓南是重庆市涪陵区的一个中学老师,虽然业务上是骨干,但婚姻问题一直让他头疼。
2000年,当时33岁的他还没有对象,四处托人介绍。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晓南结识了南川区的中学老师王晓丽,同为教师的他们,有着很多共同的爱好,还经常在一起交流教学经验。2001年2月,他们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为了照顾家庭,王晓丽也调到了李晓南所在学校。同年10月,女儿珠珠降临了,这对30多岁的李晓南来说,喜悦之情难以言表。
每天放学后,李晓南和王晓丽带着可爱的女儿在校园散步,经常引来同事的赞叹声。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幸福甜蜜的家庭。
到了2005年,邻居发现,李晓南与王晓丽经常吵架,也很少看到他们一起散步了。2005年12月,两人的争吵最终升级为离婚,两人达成口头离婚协议后分居。
他们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在李晓南看来,他还是想挽回这段感情,打算双方先冷静之后再做决定。
到了2006年5月,李晓南见王晓丽没有回心转意,向涪陵区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珠珠由王晓丽抚养,李晓南在王晓丽同意后才能探望。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子由王晓丽居住,房子折价款15万扣除共同债务6万元之后,由王晓丽支付李晓南4.5万元补偿款。
当时,李晓南没有要这4.5万元,他留给了女儿作为抚养费。
离婚不久,王晓丽就和南川的中学教师赵飞结了婚。
当李晓南提出要去看女儿时,王晓丽最初以各种理由搪塞,不让李晓南见。后来,干脆说珠珠不是李晓南亲生的,叫他以后不要再骚扰她们。
李晓南听到这话,当然很窝火,但也没放在心上。他觉得这是王晓丽的气话,还是经常去看女儿。
为了彻底让李晓南死心,2009年7月,王晓丽带着女儿到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重庆市大坪正街162号,电话:023-62220777)做了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了:
珠珠和赵飞亲子关系概率是99.99%,不排除赵飞是珠珠的生父。[page]
当王晓丽把这份亲子鉴定报告拿给李晓南看时,他一下蒙了。但清醒之后,他一算时间,才明白王晓丽居然在与他结婚前两个月,与她的同事赵飞有染,他终于相信了这个事实。
一气之下,他以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亲子鉴定报告为新证据,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李晓南在申请中要求,重新分割房产,他认为原法院的调解协议是平均分割财产的,他当时心疼其“女儿”才将所有财产给了王晓丽。因王晓丽在婚姻过程中有一定错误,他还要求适当多分割房产。
法院审理后,支持李晓南要求撤销其抚养义务的请求,原离婚协议载明王晓丽给付李晓南房屋折价款4.5万元应当由王晓丽支付给李晓南。
遂判决,李晓南从与王晓丽离婚之日起不再负担其“女儿”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王晓丽付给李晓南共同财产住房折价款人民币4.5万元。(文中均为化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近日,金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才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遂要求赔偿,本案现已审结。在审理中查明,原告杨某与被告高某于2003年初经人
核心提示: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父母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即可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