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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纠纷债务纠纷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8 08:53:08 人浏览

  离婚债务纠纷协议离婚时,双方签定协议,男方必须在08年1月20日前付给女方10万元,可是到现在他都没有付,找他数次,他都推脱说现在资金紧张,要等等,到现在已经3个多月了,还是没有付这10万元,我给如何向对方讨要这钱?

  解答:

  立即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你10万元。

  相关法律知识:

  概述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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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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