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证据 > 离婚时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离婚时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7 05:40:59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时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
离婚时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