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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申请离婚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16:47:29 人浏览

导读:

现代生活节奏太快,婚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会有各种各样的摩擦和矛盾,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了无法调解,很多人会选择离婚,那么女方申请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申请离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代生活节奏太快,婚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会有各种各样的摩擦和矛盾,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了无法调解,很多人会选择离婚,那么女方申请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申请离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女方申请离婚的条件

  对于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情形,主要在《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进行了相关规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情形中与新《婚姻法》不抵触的情形。

  二、申请离婚的程序

  1、如夫妻感情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可以离婚;

  2、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事宜均能达成一致协议,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3、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事宜均能达不成一致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三、申请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手续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不同而长短不一,但无论如何都不会是领一张离婚证那么简单的几小时搞定的问题。

  如果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离婚,似乎半天即可办完手续,但别忘记事前的反复争吵、协商,及事后的财产分割交付等各种手续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女方申请离婚的条件”等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对于申请离婚的条件应该都有了基本的了解。综上所述,婚姻法规定,婚姻生活中如果男方重婚或者出轨、家暴、赌博吸毒、分居满二年的情形,如感情确已破裂,女方申请离婚的,应准予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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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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