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条件 > 一方不能回国如何办理离婚

一方不能回国如何办理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6 20:34:18 人浏览

导读:

一方不能回国如何办理离婚婚姻关系的双方如果有一方居住生活在国外,并且无法回国办理离婚事宜的话,则双方只能通过法院来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回国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理起诉

  一方不能回国如何办理离婚

  婚姻关系的双方如果有一方居住生活在国外,并且无法回国办理离婚事宜的话,则双方只能通过法院来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回国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理起诉或应诉。

  离婚诉讼因涉及到当事双方的人身关系,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离婚诉讼,即使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出庭,原则上双方当事人仍须亲自到庭参加诉讼;对于涉外离婚诉讼,国外一方虽可以不到庭,但为了确认离婚系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要求国外一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具体来说国外当事人一方须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起诉书(答辩状)、授权委托书。其中起诉书应说明起诉的请求、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答辩状应当表明对离婚本身,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法律意见,授权委托书重点写明授权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及委托期限,这些书面材料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也可以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认证。材料公证后交由国内一方代理人,国内的代理人即可代表委托人立案起诉或出庭应诉,发表法律意见,参加法庭辩论,领取诉讼文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