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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处理已经房改的房屋的产权的种类办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5 10:52:58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案件中处理已经房改的房屋的产权的种类办法离婚案件中处理已经房改的房屋的产权,与一般的私房处理有所不同,尤其是售房单位享有一定比例产权的房改房屋,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

  离婚案件中处理已经房改的房屋的产权的种类办法

  离婚案件中处理已经房改的房屋的产权,与一般的私房处理有所不同,尤其是售房单位享有一定比例产权的房改房屋,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第一,确定夫妻各自的份额和具体居住使用的房间。若结构允许,可以由当事人隔断,各居其房。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全部产归夫妻双方所有,而双方的住房条件都比较困难的情况;

  第二,房屋归以其名义进行房改的夫妻一方所有,其他财产归另一方,得房方给予对方适当经济补偿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售房单位对房改房屋享有一定比例产权,而另一方非属售房单位职工的情形;

  第三,由单位解决。未以其名义进行房改的夫妻一方,其单位有住房安排其居住,现有房屋可归另一方;?

  第四,竞价分配。是指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各自提出愿意出多少补偿费让对方迁出,相互竞争,房屋归出价最高的当事人所有,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房屋无法分割,双方都不愿意迁出,且双方条件同等时,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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