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判归儿媳 父母起诉索要居住权
导读:
儿子离婚了,房屋判归儿媳所有。当初分户时立下的居住协议化为泡影。近日,宁波老吴夫妇选择将离了婚的儿子儿媳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自己对房屋的居住权。
2002年,婚后3年的吴某从家里分户,老吴出资23万元资助吴某购买房屋,此外还约定,老吴夫妇享有购进房屋的居住权直至百年。当年下半年,吴某在宁波市江东区买下一套商品房,双方都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老吴拿出了23万元钱还另外借给吴某购房款14万元,吴某也让老吴夫妇搬进来一起居住。
平淡的日子过了2年多,分歧出现在吴某和妻子闹离婚后,之后的4年这个家庭连打了6场官司。2005年,因吴某和妻子童某感情不和,俩人协议将20多万债务由童某承担,房子写给童某所有。后童某又向法院起诉离婚,案子在二审期间,老吴便打起了另一场官司,要求吴某夫妇归还购买房屋借款14万元,案件经终审判决法院支持了老吴的请求。与此同时,吴某也和童某离了婚,法院将宁波江东区的商品房判给了童某。
童某既然和吴某离了婚,当然也不乐意老吴夫妇继续住下去,不到2个月时间连换了3把锁。而老吴夫妇则认为当初是自己掏钱赞助儿子买的房子,而且还有书面约定可以长期居住,便将儿子和儿媳一起告到了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首先确认当初双方定下的约定合法有效,也认可了老吴夫妇之前在房屋内的居住权。因老吴资助吴某买房发生在吴某与童某婚姻存续期间,老吴赠予的23万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吴某夫妇离婚案件被法院判决后,江东区的房屋已被判归童某所有,房屋的所有权随之发生了变动,作为所有权一部分的居住权也自然发生了转移。
按常理来说,老吴夫妇知道吴某和童某闹离婚时,应该清楚房屋的所有权可能发生变动,即应向法院说明自己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可在吴某夫妻的离婚诉讼和之后的购房借款诉讼中,老吴都没有行使这一权利,现在房屋所有权已经法院判决转移给了童某,老吴再提出要求,法院认为有悖情理。
房屋现已判归童某个人所有的,她与吴某的婚姻关系也已解除,已没有义务再承担老吴夫妇的居住问题。法院最后判决驳回了老吴的诉讼请求。老吴不服一审判决,向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近日,宁波市中级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提示:因是外地人没有北京户口,房产证上只有丈夫一人的名字。现在丈夫要求离婚想独占该房,为此荆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自己对房屋的共有产权以便分房。丰台法
当夫妻俩因协议离婚不成,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能一次性判决吗?通常法院在第一次时不会判决离婚,好给予当事人双方调解的时间。古语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姻。尤其是离
当一段婚姻总是引起争吵,说明这段感情已经走到了尽头,这时候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离婚。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但不管选择哪一种离婚方式,男女双方都必须
刘女士夫妇均为退休职工。2002年老两口购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处房产。但由于年龄问题不满足申请房屋贷款条件,于是便以女儿晓洁(化名)的名义办理了房屋贷款手续,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