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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6 13:55:33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孩子怎么办?离婚对孩子的伤害远远比父母们想象得要高得多,据婚姻专家介绍,现在西方的心理学家都在积极呼吁有孩子的家庭,能不离婚还是不要离。离异以后的父母如果双双再婚,这些孩子又要面对两个妈妈和爸爸,在4个家长里面寻求平衡,这对于他们幼小的年

  离婚后孩子怎么办?

  离婚对孩子的伤害远远比父母们想象得要高得多,据婚姻专家介绍,现在西方的心理学家都在积极呼吁有孩子的家庭,能不离婚还是不要离。离异以后的父母如果双双再婚,这些孩子又要面对两个妈妈和爸爸,在4个家长里面寻求平衡,这对于他们幼小的年纪,实在是一种艰难。并且会产生很多消极的心理,做父母的在做决定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这些,孩子最容易产生的不良心理有以下几种:

  1、 不安全心理:

  父母准备离婚时的争吵和不和谐,都会使孩子怀疑自己是否可爱,是否有价值,从而产生不安全心理。

  2、 自卑心理:

  一旦父母离异,不管孩子跟着哪一方或者祖父母,孩子都会认为失去了亲人,整天忧心忡忡,感觉在小伙伴面前抬不起头来,失去了学习的信心和动力。

  3、 对立心理:

  由于父母的离异,孩子得不到积极的关注,为了赢得更多的关注,就总想在别的孩子面前表现出自己的绝对权威,对父母甚至周围的人产生对立情绪。另一种倾向是“破罐子破摔”心理,这样的孩子往往性格暴躁,有的甚至表现的很残忍。

  4、 角色行为的误导:

  孩子周围的榜样和成人的模仿对儿童性格及行为发展的影响尤为重要,家庭的离异,造成孩子被迫与父母中的一人生活。如果男孩与母亲生活在一起,那么他们接触更多的是女性的角色行为,生活里缺少了具有阳刚之气的父亲的榜样,性格中也就缺少这方面的素质;相反,如果女孩与父亲生活在一起,那么他们接触更多的是男性的角色行为,生活里又可能缺少了具有阴柔之美的母亲的榜样,性格中也就缺少这方面的素质,变得大大咧咧,这对其成年以后的行为及社会适应能力无疑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做家长的应该怎么帮助孩子走出这些心理的误区呢?

  1、在离婚初期,首先和孩子交流,父母离婚不是孩子的错,是由于某种原因不生活在一起了,孩子要学会尊重父母的选择,并且积极的调整自己的生活。

  2、父母离婚并不代表会失去父母的爱,找个机会告诉孩子,家庭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形势,有的家庭有爸爸妈妈,有的是只有爷爷奶奶,有的还是养父母,所以接受自己现有的一切。对将来孩子走入社会或许有帮助。

  3、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要经常的去探望孩子,不仅在生活上多关心孩子,更要注意和孩子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交流。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经常会有这样一种心理,好久不和孩子在一起了,一见面就首先满足孩子在物质方面的需要,去肯德基、麦当劳,而往往忽略了孩子思想、精神方面的交流。其次在探望孩子时不要攻击另一方,家长的身教言传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如果孩子从小在这种无法辨别是非和相互攻击中长大,就会认为人世间没有真情,没有友爱可言,这样的孩子比较容易具有暴力倾向,而且在出现暴力事件时,出手往往比较凶狠残忍。

  4、 父母要让孩子知道,孩子有选择和哪一方生活的权力,也有权看望不在一起生活的一方,父母不能把孩子做为要挟对方的筹码,在决定孩子跟哪一方时充分考虑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尊重孩子的选择。

  总之,孩子既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我们在面对婚姻、家庭和子女时,一味强调个人价值是不负责任的。在婚姻和家庭中,夫妻双方和孩子的权利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应承担起社会赋予的角色期待,也就是说应担负起他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对于已经离异的夫妻来讲,无论将来婚姻走向何方,孩子毕竟是你们以往爱的结晶,也是你们将来的希望,愿你们付出你们的爱,尽可能地减少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不良影响,不要让这朵稚嫩的花,在刚刚绽开时就遭受严寒的袭击,而过早地枯萎。

  离婚后孩子18岁怎么办

  18周岁,但是如果孩子还没有经济独立,或者属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另当别论。

  离婚后孩子满18岁一方不付生活费和学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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