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诉讼 > 离婚上诉费用规定

离婚上诉费用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2 15:06:26 人浏览

导读:

夫妻往往容易因为感情不合而走向离婚,当双方当事人无法将财产、子女归属问题分配一致的时候,就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一审判决后,对判决不服想去上诉,上诉也需要交诉讼费。那么离婚上诉费用规定是什么?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夫妻往往容易因为感情不合而走向离婚,当双方当事人无法将财产、子女归属问题分配一致的时候,就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一审判决后,对判决不服想去上诉,上诉也需要交诉讼费。那么离婚上诉费用规定是什么?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离婚上诉费用规定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

  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中的重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由于不涉及交费区间,各地法院统一适用该规则。简单地说,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纳。但是如果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除了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纳费用,同时还要交纳按照件数收取的费用。

  二、离婚诉讼费减免规定

  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三、离婚上诉后多久开庭?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上诉费用规定的相关资料。如果夫妻一方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先预交诉讼离婚的费用,判决之后再由败诉方承担。一日夫妻百日恩,最好还是选择协议离婚来解决问题,避免闹得双方都不愉快。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