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协议书格式: 男方: 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女方: 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
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是在通常情况下,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一方提出的离婚,必须要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法院才能判决准予离婚,二是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不必得到
军人离婚案例: 刘某某在帮丈夫洗衣服时无意间发现了病历,知道了丈夫患病的秘密。现在两人因琐事而不断的争吵,以致于无法生活在一起。刘某某的丈夫是现役军人。他在结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是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的一种限制,旨在从实体法
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这就赋予了军婚的特殊性。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军人
离婚是夫妻双方以登记或诉讼方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由于离婚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一系列重大法律和社会问题,《婚姻法》对
对于军人的离婚,我国《婚姻法》有特殊的规定,一般的诉讼离婚案件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是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的一种限制,旨在从实体法角度
一个是镇信用社主任,一个是现役军人的“军嫂”, 信用社主任却情意绵绵,不断向“军嫂”作“爱的奉献”,并且有了“爱”的结晶,殊不知触犯了法律。近日浙江省安吉县人民
军婚:就是夫妻一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革命军人的婚姻。我国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由来已久。早在建国之前,为了现役军人在前方安心杀敌, 条款 保护 婚姻法 解读
我已结婚5年,我丈夫是现役海军军官,由于性格不合现欲离婚,但是双方却难以达成协议,我要起诉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 深圳离婚网婚姻法专家答: 你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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