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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赡养老人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3 21:48:26 人浏览

导读:

夫妻离婚后,还需要赡养对方老人吗?离婚后的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赡养人又有哪些义务?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夫妻离婚后,还需要赡养对方老人吗?离婚后的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赡养人又有哪些义务?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最新离婚后赡养老人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一、离婚后是否还要赡养对方老人

  1、夫妻离婚后,就没有义务赡养对方的父母了,因此,你和丈夫离婚后,你无需赡养对方的父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离婚后的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依据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其法律依据整理如下: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一章总则第四条国家保护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亲。

  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三无老人:无子女、无法定义务赡养人、无生活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可见,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在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时不仅不能附任何条件,且还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医疗费用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使老年人老有所医、病有所治,是赡养人应履行的赡养义务之一。

  拒绝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是赡养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一种表现;患病的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的权利。

  综上所述,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三、赡养人的义务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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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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