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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13:21:26 人浏览

导读:

父母恩大于天,小时候父母辛辛苦苦把子女拉扯大,到父母老了子女却不赡养父母了,父母该有多心寒。小时候父母的付出是无私的,但是却不...

  父母恩大于天,小时候父母辛辛苦苦把子女拉扯大,到父母老了子女却不赡养父母了,父母该有多心寒。小时候父母的付出是无私的,但是却不是所有的子女都能在父母老的时候无私赡养。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已经签订即发生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可分为对当事人双方的内部效力和对其他人的外部效力。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内部效力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关系,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富有义务,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

  1、扶养人的义务

  扶养人的义务就是在受扶养人生前扶养受扶养人,在受扶养人死后安葬受扶养人。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协议的,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扶养人,经遗赠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受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缺乏照料状况的扶养人,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2、受扶养人的义务

  受扶养人的义务是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受扶养人对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但不的处分。受扶养人擅自处分财产,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得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供养费用。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外部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的对外效力,表现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处理的依据,在遗产处理时排斥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的,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

  (1)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抚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2)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3)遗赠抚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

  (4)遗赠抚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

  国家法律将遗赠扶养协议置于优先于遗嘱的效力,是为了促进一种老有所养的风气,使得一些老人能够得到更好的赡养,能够有自己子女赡养那是最好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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