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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临终七万存折交胞妹继女打官司要求全额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4 10:29:44 人浏览

导读:

□法律百事通记者20年前,母亲李维再嫁,时年6岁的李婧成了陈根的继女。2007年,陈根和李维离婚。2008年,陈根病亡。今年已近30岁的李婧认为自己是陈根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陈根遗下的7万元
□法律百事通记者

20年前,母亲李维再嫁,时年6岁的李婧成了陈根的继女。2007年,陈根和李维离婚。 2008年,陈根病亡。今年已近30岁的李婧认为自己是陈根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陈根遗下的7万元应由自己继承。于是,她将掌控这笔钱财的陈根妹妹陈雯告上了法庭……

1989年,离异多年的李维见住在上海的离异男子陈根孤苦伶仃,生了恻隐之心。一来一往,有了感情,于是携女儿李婧来到闵行区,与陈根结婚、举行了婚礼。

这样,李婧便成了陈根的继女。一家三口共同生活,其乐融融。可是,在共同生活了多年后,老夫妻俩却经常为琐事发生争执,有时会争个没完没了。一直到了2007年,陈根和李维已无意再在一起共同生活,决定离婚。而此时的李婧已出嫁多年,早已与继父、母亲分开居住。随着家庭的变故,李婧自然与母亲李维走得更近些,而与继父陈根则渐渐疏远。

经历再度离婚的陈根遭受巨大打击后一病不起。他深知自己来日不多,便将妹妹陈雯等兄妹叫来交待 “后事”: “这是一张7万元的存折,是我一生的积蓄。”他对陈雯说: “你是我的同胞妹妹,这笔钱你拿着,以照顾我的生活。”然后,咬着耳朵讲出了存折的密码。

陈雯受托,不敢怠慢。递水端饭,尽心照料。然陈根已病入膏肓,一月后撒手归西。

陈雯兄妹按照陈根的遗愿,召来至亲朋友,为陈根料理丧事。然后,陈雯兄妹还依照陈根生前“要将骨灰与父母葬于一处”的嘱咐,决定在今年冬至日将陈根骨灰落葬。 7万元遗产,经过治丧、购置墓地等事宜后,已所剩无几。

离开陈家多年的李婧知道继父陈根名下有7万元财产的消息后,认为继父生前除自己以外已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姑妈陈雯却在继父死后占有、支取了这笔钱财。于是,她将陈雯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自己对继父陈根名下的7万元享有继承权,由陈雯归还这笔款。

陈雯认为 “侄女”没有良心:陈根和李维离婚后,独自生活直到去世,而李婧从未去探望,也未尽过赡养义务。陈根去世后,丧事由自己和兄妹操办,而李婧也未参加。因此,李婧未尽到“女儿”之赡养责任,无权继承陈根的财产。再则,陈根所留下的7万元钱款,已用于治丧、还债等事宜。鉴于上述情况,请求法院驳回李婧的诉讼请求。

陈根在去世前一个月时,召集陈雯等兄妹,并当着大家的面将存折及密码交于陈雯并嘱咐要继续照顾自己的生活。这些事实,应视为陈根授意陈雯支取存折内的钱款用于其生活乃至身后之事。陈根死后,陈雯依照嘱咐,办理了相关丧葬事宜。因此,陈雯支取存折内的钱款用于丧葬等事宜并无不当。又鉴于陈根的遗愿是将骨灰与父母葬在一起,而陈雯亦表示将于今年冬至遵照遗愿将骨灰落葬,为此,必然将产生新的费用。鉴此,目前李婧起诉要求继承存折内的钱款显然不合时宜。

审理这起案件的法官建议,双方及其亲属可以在陈根的身后事处理完毕后就相关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如有争议,再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驳回李婧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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