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进家门还需过三关
导读:
反家暴要想取得实效并非易事,除了专门立法,至少还要过三关。一是思想关;二是执行关;三是保障关。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首先是思想关。
大多数中国人的深层观念打着儒家思想的烙印。儒家提倡的“三从四德”“三纲五常”,虽已遭受批判,但在当前社会尚有残留,表现在家庭关系中,就是父权、夫权仍在一定程度上占统治地位,导致面对家暴,受害者逆来顺受,加害者理所当然,周围人冷眼旁观。
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要贯彻落实反家暴法谈何容易。因此,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加害者、受害者以及社会大众从内心深处接受家暴违法的法治观念,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其次是执行关。
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法仅是让反家暴有法可依,要想取得预期法律效果,还得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家暴问题由来已久,反家暴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并非完全空白,为什么家暴问题仍屡屡见诸报端?归根到底,还是法律执行上出了问题。
其间纵然有法律规定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等原因,更为关键的是“民不告,官不究”的处理原则,力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式,使得法律缺少了应有的威慑力。反家暴法出台后,如何确保执行到位?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对法律执行的监督约束机制,提高相关人员的执行力。
最后是保障关。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反家暴法的实施,需要各种完善的配套机制保驾护航。比如,为受害人提供庇护场所,这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此外,家暴受害人还需要心理辅导、家庭关系指导等相关服务,这些都有国外成功经验可以借鉴,还可以鼓励民间力量建立并经营相关业务,政府通过购买民间组织的服务来履行相关职能。
反家暴法如何进“家门”:除了立法还需过三关(原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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