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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三部门将共同制止家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9 19:30:29 人浏览

导读:

日前,即墨法院与即墨公安局、即墨妇联联合签发了《即墨市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法院、公安、妇联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职责,三部门将共同制止家暴。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日前,即墨法院与即墨公安局、即墨妇联联合签发了《即墨市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法院、公安、妇联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职责,三部门将共同制止家暴。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2015年5月29日,“反家暴联动机制”启动仪式在即墨市人民法院举行,今后,在家暴处理上,即墨法院将联合公安、妇联共同努力,各负其职,以实现对家暴的及时预防和有效打击,保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据了解,这种三部门联动反家暴的机制,在省内尚属首创。该机制不仅能够保护遭受家暴的妇女儿童,还能保护遭受暴脾气老婆殴打欺负的男同胞。

  “今年4月,即墨法院与即墨公安局、即墨妇联联合签发了《即墨市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实施细则》,形成法院、公安、妇联‘反家暴’联动格局,为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制度支撑。”

  即墨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实施细则》共计24条,明确了法院、公安、妇联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职责。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并抄送公安机关和妇联,三方共同依职权确保裁定执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内容是强制性、禁止性的,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加害人,可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制止家庭暴力。下一步,即墨市法院将严格落实反家暴联动机制,并进一步密切与公安、妇联的配合,在联动机制框架内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筑牢防范家庭暴力的法治屏障。

  据了解,早在2002年,即墨法院成立“女子法庭”,即民事审判第三庭前身,由5名女法官组成,专业化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并坚持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切入点,于2010年成立全省首个反家庭暴力合议庭,通过“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民事制裁。

  截至目前,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5份,保护了受家暴方的合法权益。女子法庭成立以来,先后获得“全国妇女维权先进单位”、“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等荣誉称号。

  (原标题:制止家暴,三部门一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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