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动态 > 萍城积极进行反家暴行动中

萍城积极进行反家暴行动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8 18:31:1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萍城在积极进行反家暴行动中,各级妇联联合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普法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充分整合各界力量,建立健全了防治家庭暴力的社会机制,并且全市53个基...

  核心内容:萍城在积极进行反家暴行动中,各级妇联联合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普法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充分整合各界力量,建立健全了防治家庭暴力的社会机制,并且全市53个基层派出所全部建立维权投诉站,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家庭暴力。

  近年来,我国家暴案件已经呈多发态势,而且还在不断恶化升级,这已经严重破坏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在今年的两会报道中,各位委员代表十分关注家庭暴力,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立法规划,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家庭暴力情况如何?引发的原因有哪些?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上有哪些措施?记者近日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关采访。

  受暴者多为女性

  据了解,去年我市妇联接到妇女维权投诉案件中家庭暴力有38起,在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中,90%以上为女性。

  市妇联在对家暴家庭的调查中发现,丈夫侵害妻子的现象比较常见,妇女和孩子是家庭中的弱者,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也是最需要法律保护的对象。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意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及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其他社会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

  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李华凤介绍,隐蔽性是家庭暴力最显著的特征,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家庭内部而非公共场所,许多受害者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许多受害者采取忍耐态度。

  目前,从对来访求助妇女的调查中发现,受害妇女身体的外在损伤较为明显,且吸引了人们更多注意,而精神的内在损伤较为隐蔽,且容易受到忽视,但精神上的损害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受暴者长期生活在恐惧、紧张的气氛中,心理充满了恐惧和悲哀,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

  经济地位是主因

  在市妇联接到的家庭暴力投诉案件中,杨丽(化名)的遭遇具有代表性。今年30多岁的杨丽在城区一家超市上班,收入不高,丈夫在家庭中占主导地位,性格温存的她长期遭到打骂,丈夫经常喜怒无常,工作和生活上稍微不如意,杨丽就成了他的“出气筒”,挨打成了家常便饭,她本以为不反抗会换来丈夫的回心转意,却不料变本加厉,家暴的次数越来越多。为了让孩子有个好的生活环境,杨丽最终选择了到法院起诉离婚,摆脱了过去不堪回首的婚姻生活。

  据了解,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男女经济地位不平等,城市妇女下岗或无业造成夫妻间经济收入差距悬殊,而农村妇女普遍都缺少经济来源,对丈夫的经济依附严重。特别是没有经济来源的妇女,一方面,要承受着施暴者的暴力摧残;另一方面又害怕离开施暴者后会遭遇更多的困境。

  同时,在家庭中没有经济地位的男性,也可能遭受来自女性的压力和暴力。经济地位处于劣势的一方,常常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另外,婚外情的蔓延、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生活的压力、性格差异及个人素质低下等因素,也是家庭产生暴力的原因。

[page]

  当发生家庭暴力时,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呢?李华凤提醒受害方要及时向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如果是身体遭受暴力导致严重伤害时,要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注意收集证据,受害方应尽快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告诉医生受伤的原因,请医生详细、准确、客观地记录伤情,并保留病历等证据。

  一般情况下,可到社区调解委员会、司法所请求调解或向当地妇联寻求维权援助。如果调解不成的,受害者可诉诸法律,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多是低学历、低收入、社会地位低的妇女,他们的生存能力普遍低于施暴者。李华凤建议受害者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有关部门应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失业妇女、下岗女工等弱势群体的劳动技能。

  各级部门积极行动

  家庭暴力已成为引起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在市妇联接待的婚姻家庭纠纷中,家庭暴力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为了保护家庭成员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防范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我市各级部门已采取了一定的预防制止措施。

  我市各级妇联联合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普法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利用“三八”维权周、“11·25”反家暴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妇女干部、司法干部、巾帼志愿者、律师等通过以案说法、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形式,面向广大妇女开展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反家暴法律法规。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反家暴社会机制。

  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充分整合各界力量,建立健全了防治家庭暴力的社会机制。全市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开展了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建立了维权联席会。在各基层法院设立维权合议庭,在反家暴案件中维护受害方权益,只要受害者提供有关证据,法院在判决时一般倾斜于家暴受害者。

  目前,全市53个基层派出所全部建立维权投诉站,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家庭暴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把家庭暴力列入110报警系统,通过教育、警告、治安处罚等措施能较有力地制裁施暴者,确保受害者投诉有门。

  (原标题:萍城反“家暴”在行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