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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贫困离婚因富裕念儿 8岁男孩拒认富妈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3 01:01:43 人浏览

导读:

北碚一女子在儿子两岁时与丈夫离婚,后来到上海嫁给一名加拿大男子,并购有房和车。如今,她携丈夫回重庆想向前夫要回儿子的抚养权,但8岁的儿子却当庭称不认识她,要与爸爸一起生活。昨天,北

北碚一女子在儿子两岁时与丈夫离婚,后来到上海嫁给一名加拿大男子,并购有房和车。如今,她携丈夫回重庆想向前夫要回儿子的抚养权,但8岁的儿子却当庭称不认识她,要与爸爸一起生活。昨天,北碚法院驳回了该女子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儿子6年来未见过生母

据相关办案人员介绍,北碚区柳荫镇人周芬(化名)与丈夫刘龙(化名),2001年1月因性格不合离婚,两岁的儿子小杰被判与父亲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此后,在云南从事手机维修工作的刘龙时常回老家看望儿子,每月还拿出大部分工资寄回家里供养儿子和父母。周芬此后则一直没有消息,法院要求她每月支付儿子的200元抚养费也没有着落。6年来,小杰未曾与生母谋过面。

男童当庭称想随父生活

“小杰(化名),这位阿姨是你妈妈吗?”庭审时,法官问坐在台下的小杰。“不是,我不认识她。”小杰回答。这时,坐在原告席上的周芬失声痛哭。“儿子啊,我是你亲妈妈哟。”周芬对小杰说,她要带他到上海去读书。“我不认识你,你不是我妈妈。”小杰再次说。

这时法官又问小杰:“你愿跟爸爸一起生活,还是愿随妈妈一起生活呢?”“我喜欢爸爸,我要跟爸爸生活在一起。”小杰称。

法官审理后认为,多年来小杰已与父亲建立了较深厚的感情,如果让周芬抚养他,可能会让小杰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他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更不利于他的学习和教育。法官在一审中,依法驳回了周芬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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