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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被离婚 老板娘要告法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2 20:14:22 人浏览

导读:

莫名被离婚老板娘要告法.2010年09月10日09:50生活新报“一个妻子一个情人算命决定谁走谁留”被法院以“下落不明”为由公告离婚。向上级法院讨说法,上诉状却被“截留”,导致二审程序“

莫名被离婚 老板娘要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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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10日09:50 生活新报

  “一个妻子一个情人 算命决定谁走谁留”

  被法院以“下落不明”为由公告离婚。向上级法院讨说法,上诉状却被“截留”,导致二审程序“流产”,一审判决自动生效。觉得冤屈的张彩秀写好诉状,欲将涉案法官告上法庭。

  2006年11月,张彩秀将家里的微型车开到安宁老乡家里。一月后,她因盗窃嫌疑被拘留。“我说车子是我们家的,人家说他已经跟我离婚了。”张彩秀说。原来,2006年10月11日,寻甸县人民法院公告张彩秀“下落不明”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张彩秀目前的代理人彭坚认为,判决程序有失误,立案时间为2006年8月9日,“还没立案就开始公告,真是荒唐。”

  莫名“被离婚”、分割夫妻财产的失败……种种疑问,她想向一个人要个说法,那就是离婚诉讼中作出缺席判决的原寻甸县人民法院马街法庭法官吕铭辉。她称,1月9日,她拿到“被离婚”的一审判决书,落款时间是2006年10月11日。“已经判决离婚3个月,为何才收到判决书?”她说,在她收到判决书之后的四五天里,她就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是马街法庭接收的。但法官违反法定程序,未向二审法院报送《上诉状》,导致二审程序“流产”。她说,吕铭辉法官的一系列行为,致其合法权益受损,她决定向法院起诉追究吕铭辉的徇私枉法罪和枉法裁判罪。

  ■相关说法

  当事庭长:工作确实有失误

  “对于下落不明的案件当事人,法院在审查时应当向下落不明当事人所在的基层组织进一步核实。”昨天,寻甸县法院马街法庭的法官吕铭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吕铭辉承认在张彩秀一案中确实存在工作失误,立案的时间确实比公告的时间晚了一天。但他认为,造成这种失误,可能是因为离婚案在记录的立案时间之前已经立案,只是没有及时登记在立案表上而已。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他们已严格要求法官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细心。

  吕法官说,法院当时确实收到张彩秀的上诉状。但在判决时,由于张“下落不明”,所以进行公告送达。按照判决书的时间,从收到张彩秀上诉状的时间计算,已经过了上诉期。法院已经叫张彩秀去二审法院退上诉费。

  律师建议:可请求发回重审

  针对此案,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王继平律师认为,“先公告后立案”明显是法院程序上的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诉到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发回重审。上诉期限、一审法院没向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不再是当事人维权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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