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离婚男方拒绝女方进家门 女方撬锁砸门拉电闸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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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3 09:22天津北方网讯:一对夫妇闹离婚分居,女方在多名朋友陪同下回家取衣物,被男方及其父母拒之门外。女方遂采取撬锁、砸门、拉电闸的方式“还击”。男方父子盛怒之下,持菜刀砍伤女方及其朋友。日前,北辰区法院一审判决,父子二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各领刑3年。
据了解,去年7月间,本市女子阿丽因与丈夫韩某闹离婚,遂带孩子在外借宿。一天,阿丽想回家拿些衣物,便带着6名友人回家,并请来一名开锁匠欲撬锁砸门,与房中的韩某父母隔门对骂。二老报警,民警把他们劝走。阿丽等人又去法院要求解决纠纷,法官解释,离婚诉讼必须夫妻双方都到场。阿丽等人去韩某单位寻找未果。
韩某闻讯从单位回家与父母商量决定:“如果再来硬闯就跟他们拼了!”遂准备好菜刀、墩布等武器。当日下午,阿丽等人果然又返回家中,再次与拒不开门的韩家人发生争执。阿丽等人把电闸拉了。韩家人报警后仍愤怒难忍。韩母举着啤酒瓶子冲过来,被对方制止。韩某父子各持一把菜刀,相继将阿丽及其朋友砍伤。经鉴定,阿丽手部构成重伤,一朋友头面部和足部构成轻伤,公安机关后经审查立案。
日前,北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父子法制观念淡薄,遇家庭矛盾不能冷静处理,持刀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主动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符合自首法律规定,可依法从轻判处。被害人阿丽带朋友多人返家过程中,不能冷静化解矛盾,而是采用过激手段引起对方情绪失控,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故应减轻二被告人20%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韩某父子均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附带民事部分按80%比例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法官说法
据本案法官介绍,该案原是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民事纠纷,由于双方当事人极端言行而酿成刑事案件。丈夫和公公触犯刑律而身陷囹圄,妻子被砍重伤手部致残,“热心义气”的朋友也受连累,年迈的婆婆和年幼的孩子同样是受害者。
法官提醒,年轻夫妇上有老下有小,应当慎重而冷静地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一味关注利益分割,往往导致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的沦丧。夫妻之间的问题,双方“亲友团”不要过分干涉,更不能为护短或拔闯而采取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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