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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 保险投保人、受益人是前夫该咋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2 18:50:16 人浏览

导读:

已婚人士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可是一旦离婚,保单该怎么处理呢?这样的难题,就让市民陈女士遇到了,她日前写信向《成都商报》记者求助。读者来信保险专家:我的前夫
已婚人士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可是一旦离婚,保单该怎么处理呢?这样的难题,就让市民陈女士遇到了,她日前写信向《成都商报》记者求助。

  读者来信

  保险专家:

  我的前夫是做保险的,2003年结婚以后,我们家里的财产、家庭中每一 个成员都买了不同的保险。以为计划周全的生活可以顺利地进行下去,可是,保来保去却没有保住完整的家庭。

  2009 年离婚后,我拿回了属于自己的3张保险单。可是最近我在整理这些保单时却发现,买保险时,家里的保险大部分都是以他的名义投保的,受益人也是他。目前这些保单都是我自己在缴费,我也不想和他再有任何瓜葛。在此请教专家,对于这些保单我该如何处理?我不想退保,能否变更受益人?谢谢!

  陈××

  “受益人”不因离婚而自动变更

  “ 因离婚后未更改保单受益人而造成的保险纠纷,近年来全国不在少数。”上周,《成都商报》记者就陈女士的问题咨询了成都多家保险公司,发现这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话题。专家提醒,一旦婚姻破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随时随地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更改保单受益人,以保障各方权益。

  资深保险代理人张女士告诉记者,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极容易忽视“受益人”这一项。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因此,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的第三人。然而,由于生活的变故,当初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可能因离异、死亡等而发生变化,如不及时更改,可能会使投保人的一些投保目的无法实现。

  张女士表示,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都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因此,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投保人可在征得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允许后,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

  专家提醒,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被保险人死亡后,已经离婚的原配偶将合法享受这笔保险金。变更受益人只要向保险公司发去书面的变更申请即可。

  变更受益人 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如此说来,陈女士要想今后没有纠纷,她直接去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就可以了,然而,事情并不是想像的那么简单。

  专家建议,如果你对保险知识的了解目前仍属于“菜鸟”级别,在知道答案之前,我们最好先搞清楚以下问题:

  问题一:

  保险合同中的“三个人”

  要搞清楚陈女士的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保险合同中的“三个人”: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究竟是啥关系,各自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费义务的人;投保人享有保险合同解除权。

  2、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3、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同时作为受益人。在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问题二:

  谁能变更“受益人”?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从本条规定来看,我国《保险法》认为,变更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权利。投保人虽然也可以变更受益人,但其变更权来自被保险人的赋予,变更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法律如此规定,其基本原理是,让被保险人自主决定自己的受益人,自主规避道德危险。试想,如果投保人有权不经被保险人同意变更受益人,那么,变更后的受益人可能会杀害被保险人,以图领取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保险金。如果像现行《保险法》规定的一样,被保险人享有决定变更受益人之权,则被保险人可以控制自己被他人谋杀的道德危险,对可能谋杀自己之人,拒绝将其变更为受益人。将道德危险交由被保险人自己控制,法律的用心可谓良苦。

  离婚了

  及时变更“受益人”

  搞清楚了以上问题,下面我们再结合陈女士的情况来看看该怎么办。据陈女士讲,目前自己手中的三份保单的被保险人都是陈女士自己,受益人都是前夫,而保单的投保人方面,则是有1张保单的投保人是陈女士,另2张保单的投保人是前夫张某,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分两种情况提出建议:

  一、假设购买保险产品A,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陈女士,但受益人是前夫,此类保单如何处理?

  专家解答:在这种情况下,陈女士既是被保险人又是投保人,她只需直接到保险公司变更保单受益人即可,而不需要前夫的同意。

  二、假设购买保险产品B,投保人是前夫张某,被保险人是陈女士 ,受益人是前夫,此类保单如何处理?

  专家解答:

  陈女士作为被保险人,可以单独前往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而不需要前夫张某的同意。不过,这可能留下隐患,因为投保人具有合同解除权,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享有投保和退保的自由(除某些个别的法定例外情形)。此外,保险合同条款对退保一般是如下约定:“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凭证和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可见,退保申请由投保人提出后并提交保单正本等资料即可退保;此外,投保人还可挂失保单等,而这一切都不需要通知被保险人。由此可见,虽然保单在陈女士手上,但其实并不“把稳”。

  为避免留下隐患,陈女士最好将保单的投保人也变更为自己,不过,这需要取得前夫张某的同意,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客户如果要变更投保人的,需要投保人(前夫张某)和被保险人(陈女士)一同前往保险公司办理手续。

  为此,专家提醒说,为避免麻烦,最好双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就约定清楚,哪些保单是属于对方的,及时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

  成都商报记者 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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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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