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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可以挽救的婚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2 14:38:08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一种解脱。离婚是一种痛苦。离婚是一种解脱,这是指已经死亡的婚姻。两个人没法在一起过了,与其拖着,还不如早离早散好。离婚是一种痛苦,它不仅表现在离婚的过程中充满着争斗、愤懑

  离婚是一种解脱。

  离婚是一种痛苦。

  离婚是一种解脱,这是指已经死亡的婚姻。两个人没法在一起过了,与其拖着,还不如早离早散好。

  离婚是一种痛苦,它不仅表现在离婚的过程中充满着争斗、愤懑、对抗与悲伤,而且在离婚之后,很多的人长时间不能从离婚所造成的心灵创伤中恢复过来。有的人形容闹一次离婚就像死过一次那么难受。再加上再婚的道路曲折而漫长,再婚后的婚姻矛盾更多,能否比第一次的婚姻多一点幸福前景难卜,这都使一些离异者在离婚之后发出慨叹:“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不离了。”有的人在离异之后又复婚,也有一些追悔莫及,破镜已难重圆了。

  在想离婚者中,的确有一些是可以挽救的婚姻。夫妻俩感情基础比较好,双方有一些矛盾。但并未达到不得不离、非离不可的程度,一时冲动走上了离婚的道路。这里试着作些分析,供大家三思。

  第一种类型是在新婚期,双方不适应共处的生活,烽烟迭起,终至分手。现在在每年的离婚数中,有一半是这一类的婚姻。

  有一对情侣因情投意合而结合在一起。他们承认,两个人特别谈得来,恋爱时两个人真是达到了如痴如醉的程度。心灵产生共鸣,都认为遇到了知音。缔结良缘后,并不是如此。蜜月刚过,别扭就闹开了。谁都觉得对方太自私,不关怀体贴自己。妻子的意见是,丈夫“君子动口不动手”。两个人坐着聊天他眉飞色舞,一说要他帮着做家务,他马上就蔫了,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有时还出言不逊,似乎我该侍候他,当他的保姆。而丈夫则认为妻子的要求太过分。男女在家庭中的平等并不是干家务都得两人平分,半斤八两,也不一定每项家务都得两个人一起干,把两个人都捆死了。他说,重活我都干了,她还不满足,唠叨个没完。开始,两个人的矛盾还能通过共同的话题得到弥合,以后越吵越凶,连谈天说地的兴致都没有了。共同语言失去了,只剩下不满和愤怒,最后两个人分了手。离婚之后,这位年轻的女子走进了周末俱乐部。显然是想重觅佳侣。然而,连她自己都疑虑重重,在恋爱时那么谈得来的人都无法生活在一起,得用什么标准才能物色到能共同生活的人呢?而且,想再找一个像原来丈夫那样谈得来的人,容易吗?

  这对夫妻的问题不应该是另觅佳侣,而是学会夫妻生活的调适。结婚以后,从一个人生活转变到两个人一起生活,生活方式会有很大的变化。适应这种变化的最重要一点是建立“我们”感,不能任着自己的性子行事,做什么事都要考虑到两个人,学会共同生活,互帮互谅,体贴关怀。这样,两个人的爱情就会加深,不至于为一点生活小事闹得不可开交,造成婚姻破裂。

  第二类可以挽救的婚姻是当一方地位上升后不能平等对待配偶造成的裂痕。改革开放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施展才智的机遇,一些原来处于同等社会地位、同等工资水平的夫妻拉开了距离。社会地位上升的一方原来还能以平等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伴侣,随着他们事业上的青云直上,他们要求在家庭的地位也抬高一步。于是,原来平和的商量的口气变成了盛气凌人、颐指气使,把工作中对下级命令的作风也带到了家庭。

  有一位从一个普通的店员成长为一家公司经理的妇女,在家里摆起了架子,使原来心理就不平衡的丈夫更加感到自尊心受到伤害,愤而提出离婚。在离婚之后,这位女强人到处宣传自己的不幸,指责原来丈夫的男尊女卑。有一位男子动了感情,决心支持这位女经理的壮志,做她的坚强后盾。他把户口迁到这个小城市来,同这位女子结了婚,可见他的决心之大、信念之坚。然而结婚不到半年,这桩婚姻又破裂了。这位思想新潮而且自己也颇有建树的男子说:“实在无法忍受这种女皇性格。她不尊重人,一切唯我独尊,只能唯她之命是从。我们不是夫妻,我只是她的臣民!”

  现代婚姻的本质特征是夫妻之间的相互尊重与平等。无论男尊女卑或者女尊男卑都是错误的,它会伤害夫妻间的感情,使配偶中的一方产生失落感、失意感。这种婚姻矛盾的解决,要靠确立起不论职务高低,夫妻都是平等的观念,并贯彻在夫妻日常的生活中。它不是用离婚的手段所能消除的。不能做到在婚姻中相互尊重,就会像这位女经理一样,不论结多少次婚,最后都会是以离婚而告终。倘若那位女经理意识到这一点,这个婚姻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第三类可以挽救的婚姻是配偶中有一方有移情的迹象而处在矛盾的状态中。在这种情况下,拉一拉可能就回心转意、重归于好;推一推就过去了,彻底地决裂。有的夫妻从理想主义出发,要求配偶给予的是绝对的、不搀杂一丝他念的爱情,容不得配偶对其他异性有爱慕之情。他们一方面对爱情的要求是排他的,而自己对爱情又是不经意的。以为夫妻多年了,有儿有女了,爱情会是永恒的了,不需要再添柴续火,让爱情的火焰不断升高。感到爱情饥饿的一方于是通过其他途径来寻求慰藉,“第三者”出现了。在开始的阶段,移情的一方处在矛盾的状态,既舍不得破坏这个家,又抵御不了新的诱惑,两种思想在打架。这时候另一方是采取拉一拉还是推一推的做法至关重要。一些自尊心过强的人,特别是一些职业知识女性,她们既不反省正因自己空出了一条感情的缝隙,才造成了他人的插入,也不能接受爱人曾经移情过这一事实。她们认为,“被玷污了的就不再是爱情”,“有过一次就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采取一种拒绝和解的态度。

  喜新厌旧可以说是人的一种习性。爱情不能实现自身的更新,就可能出现由对象的更新来代替。在当今社会交往日趋频繁的时候,与出众的异性相识相遇的概率大大提高。发乎情的出现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止于义,悬崖勒马,是可以原谅的。每个人都希望所选择的配偶是完美的,而从外形到素质都姣好的人也往往是受到众多异性瞩目的人。当配偶身不由己地被其他的异性所吸引的时候,特别是当配偶还在离与不离问题上犹豫不决的时候,另一方的态度是拉还是推,起着很关键的作用。对这一类婚姻所出现的裂痕,采取责备、鄙视、哭闹以至决绝的态度,都不是好的办法。最好的做法是采取宽容的谅解的态度。“浪子回头金不换。”工作中允许犯错误,爱情也难免会有失误之日。配偶的动摇说明他的良知未泯,还有改过自新的可能,应该给予机会。而且如果珍惜这个婚姻,还应该反省过去的婚姻生活,加强夫妻间爱情的纽带,用万种柔情把将要飞出去的心再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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