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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离婚 一月结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2 08:35:42 人浏览

导读:

罗湖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刘晖深有感触地说:离婚案件涉及到个人的家庭生活和情感私密,有些当事人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在起诉时不会详写自己感情变故,而弄不清感情变故的来龙去脉,就给法院庭

  罗湖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刘晖深有感触地说:“离婚案件涉及到个人的家庭生活和情感私密,有些当事人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在起诉时不会详写自己感情变故,而弄不清感情变故的来龙去脉,就给法院庭前调解带来了困难。”认识到问题的关键,刘助理在办理这类案件中,总是努力用真诚感动当事人,尽量了解隐情,寻求对症良方。2009年6月,刘法官成功调解了黄某某(化名)与王某某(化名)的跨洋离婚案。

  闪电结婚 情薄如纸

  这起离婚案是由女方王某某起诉的,她在诉状中称,自己与黄某某在2000年1月经人介绍认识,2000年2月1日在湖北省长沙市登记结婚。

  黄某某在美国读博,王某某在国内刚刚大学毕业不到一年,见面后感觉不错的他们,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走了一条“先结婚后恋爱”的婚姻快速道。

  2000年4月,王某某以探亲的方式到了美国,随后在美国底特律市威恩州立大学上学,并获得计算机专业硕士学位,之后,她分别在芝加哥的几家公司工作过。2005年12月,王某某在芝加哥生了一个儿子。然而,看起来美满的婚姻终因婚前缺乏了解和磨合,没有逃过“七年之痒”。

  2006年7月,王某某痛心地把儿子留给丈夫黄某某,只身回到中国。王某某在深圳找到了自己满意的工作,黄某某定居美国芝加哥执意不肯回国,两人工作生活定位各自不同,分居达2年9个月。

  王某某在离婚起诉书中寥寥数语:“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简单的文字背后,无法知晓近两年没有回美国探亲的原因。

  法官助理刘晖接手这起离婚案。“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故,时间和空间的跨度不能成为感情破裂的理由。”考虑到这一层,刘晖及时与王某某沟通,了解王某某的真实想法,他知道只有了解了隐情,才能寻找到案件调解的突破口。果然,王某某告诉刘助理,两年前,丈夫黄某某在美国认识了一个女子,感情移位,急着跟她闹离婚,而自己又不愿意,愤怒之下就跑到国内躲避起来。经过一段时间冷静的思考,她现在想通了,愿意离婚。“这样的婚姻也没什么存在的价值。”王某某说。

  消除疑惑 打开心结

  这是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果走正常的诉讼程序,必须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当事人要支付相关的外汇费用不说,最快也要等7个多月才能排期开庭。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上诉,恐怕这个官司得打很久。如果能调解,将极大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

  “原来事情因为男方而起,如此说来调解有望。”刘助理思忖。

  基于这种判断,刘助理把王某某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E-MAIL给了美国的黄某某,征询他的意见。结果5天过去了,没有音讯,10天过去了,仍然没有音讯。

  王某某也非常着急,心理备受折磨,害怕自己现在是想通了,黄某某却不愿意离了,老这样拖着,实在是真情已逝,空耗青春。

  男方的一再沉默,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刘助理与王某某沟通:“以你对黄某某的了解,是什么原因让他保持沉默?是不是你们还有和好的可能?”

  王某某认为,和好是不可能的,这两年其实都没怎么好好沟通过。之所以这么反常,可能是因为当年黄某某提出离婚自己死活不同意,闹得他和美国那个姑娘分了手,现在自己突然提出离婚,他心里不是滋味,要报复一下。还有一种可能,他也许正在美国当地咨询律师,了解《协议书》中的条款对自己是否有利。

  刘助理赞同第二种分析,黄某某是美国密歇根州底特律市威恩州立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相对来讲,对情感会有比较理性的认知,加之当初的分手风波已经过去了两年,经过冷处理后双方一直都没有和好的迹象,他自己应该是倾向于离婚的。

  想到此,刘助理一边建议王某某再耐心等一等,毕竟婚姻大事,当事人双方要想清楚,一边也就有了办案思路。他再次主动给黄某某发了一封E-MAIL,重点谈了两个问题,先是以朋友的口气提醒黄某某:“离婚的事情是要慎重,要想清楚,因为这件事会带来方方面面的问题,但想清楚了就要决断要表态。”同时,他又就我国婚姻法,对二人的共同财产分割作了法律层面的说明,帮助黄某某消除疑惑,打开心结。

  “伊妹”释法 寓情于理

  这封E-MAIL果然起了效果,很快,就有了黄某某的消息。他回复电子邮件表示,自己愿意离婚,但是对于《离婚协议》中的支付美国芝加哥房屋的一半价值给王某某,他表示不接受。

  理由是房子很贵,他现在没那么多钱付一半给王某某。他还说,恐怕按中国的法律判了离婚,未必能够执行,不是他想耍赖不支付,实在是经济能力有限。

  看来,黄某某对王某某草拟的《离婚协议》中的其他条款是没有异议的,房屋的分割成了此案的焦点。据王某某说,黄某某确实有实际困难,现在他没有这样的支付能力,并没有撒谎和推脱。对于这个问题,刘助理建议“可以在调解中注明,在XX年内支付完这笔款项”作为变通处理的办法。但是黄某某还是不同意,调解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双方当事人又一次博弈。为了保持二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刘助理再次做黄某某的工作:“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王某某是有权分一半的。你如果暂时不能支付大额款项给王某某,那么你是不是可以考虑不要王某某向你支付小孩抚养费。”

  “刘法官,你这个建议我可以考虑。”黄某某认可了这一变通。

  转过头来,刘助理又做王某某的工作:“毕竟孩子现在由黄某某抚养,如果因为离婚导致黄某某日子过得太艰难,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而你在深圳也是金领阶层,今后日子应该可以过得很好。希望你能权衡利弊,虽然要离婚,最好还是与黄某某保持良好关系,因为今后要探望孩子,不要因为大人之间的交恶影响孩子的成长,这个不是用金钱可以替代的。”

  刘助理寓情于理的劝解,得到了双方的理解,调解路上的所有障碍都已消除,黄某某和王某某通过邮寄的方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至此,这起本要耗时近1年才能结案的涉外离婚诉讼,通过《民事调解书》的形式顺利结案,前后共用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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