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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约定房产给儿 父亲不予协助咋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2 05:57:01 人浏览

导读:

读者刘先生:我父母2008年10月签订离婚协议一份,约定房屋产权归我(16岁)所有,并对离婚协议进行了公证。今年5月23日,父母正式协议离婚,我归母亲抚养和监护。离婚后,母亲在为我办理房屋产权

  读者刘先生:我父母2008年10月签订离婚协议一份,约定房屋产权归我(16岁)所有,并对离婚协议进行了公证。今年5月23日,父母正式协议离婚,我归母亲抚养和监护。离婚后,母亲在为我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因父亲不予协助,致使该房屋产权未能过户。

  请问,该房屋过户是否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蔡明律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相关规定,你父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同意房屋归你所有,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经过公证进行确认,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故你可以要求你父亲履行协议、协助完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协议虽为你父母所签,但你作为受赠人有权主张权利,故你可以向法院请求保护你的权利,诉讼主体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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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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