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汉诉离婚 妻子掏出感谢信
导读:
一位八旬老人半年间两次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而妻子很快将他和他的儿子也告了。11年前一家人做过的公证,因父子间的房产过户而瓦解。激化的矛盾随之带来了三场官司,激动的妻子甚至拿出了当初丈夫写给自己的感谢信。
82岁老人起诉离婚
邱华老人今年82岁。法庭上,他精神矍铄,谈吐和思维都很清晰。今年上半年,他就已告上法院,要求与比他小8岁的妻子吴某离婚,最终撤诉。如今,他再次起诉,依然要求离婚。
“我们是14年前结婚的,算是老年再婚了。”邱华说,两人刚结识时,彼此都对对方感到满意,便仓促结婚了。他觉得,正是因为彼此了解不够深入,于是婚后性格不合的问题就暴露了出来。“结婚十多年来,经常吵闹,激烈时甚至动手,两人吵闹也波及到了子女。”
邱华说,为摆脱这场痛苦的婚姻,他不得不起诉要求离婚。不料就在他起诉之后,吴某也告上了法院,她起诉的对象是邱华和邱华的儿子邱某某。她说,让家庭内部矛盾激化的,是去年邱华父子之间的一次房屋买卖。
给妻子写过感谢信
原来,两人在结婚后几年,邱华的单位同意其买下一直居住的房子。由于邱华与吴某都有子女,为避免矛盾,一家人商量决定:这套房子由邱华的儿子邱某某出钱,以邱华的名义购买,产权属于邱华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邱华立下遗嘱表示,自己过世之后,这套房子由邱某某继承,届时吴某如果健在,还可以在这个房子里居住,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3年。
一家人对这一系列决定都小心翼翼,不但出具了一份夫妻间的协议、一份遗嘱,吴某和邱某某之间还签了一份协议,对上述约定进行了复述。此后,全家人拿着这三份文书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事后,出于对吴某“通情达理”的感谢,邱华还特地写了封感谢信,交到妻子手中。信中赞扬她“以情为重、不贪财产、遵守信用”。
然而去年8月,邱华将这套房子直接过户给了邱某某。当初的三份文书,似乎成了一张废纸。
妻子认为协议无效
吴某说,父子之间的房产买卖,完全违背了当初的约定,是在损害她的利益,她起诉要求撤销邱华父子之间的房屋买卖。
“没错,我们是买卖了,但是并没有什么不妥。”邱华父子在法庭上说。“房子是由邱某某出资购买的,并且已经约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邱华有权利将房子过户给邱某某。”邱华认为,几年前自己的确立下了遗嘱,但如今既然人还健在,就完全可以改变遗嘱,自己的做法完全合情合法。
经过庭审辩论之后,吴某再次向玄武区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自己当初与邱华签订的那份协议无效。她认为,在那份协议中,自己表示认同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观点明显对她不利,应当视为无效。
目前,这三起官司仍然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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