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双把债还
导读:
离婚后,前夫的朋友持100万元的欠条将前夫和自己告上法庭。前夫失踪,不仅欠条的真假难辨还要承担还款义务,省城的李女士苦不堪言。近日,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审理此案,根据一审判决,李女士要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4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李女士的前夫万先生原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转让他人,自己到外地发展。遭遇事业低谷的万先生同时因感情破裂与李女士离婚。李女士以为离婚后,双方已经再无牵扯,不想万先生朋友莫先生一纸诉状将李女士和万先生同时告上法庭。
莫先生说,从2007年11月开始,万先生的生意不顺资金紧张,陆续向他借了100万元,这100万元都出具了借条,而且万先生答应如果还不起可以用房产抵押。如今万先生不知所踪,房产也因手续不全难以变现。莫先生只得诉诸法律讨要100万元欠款。
被告上法庭后,万先生还是没有出现。李女士则十分委屈,她告诉法庭,她早已跟万先生离婚了,她对万先生借莫先生的100万元毫不知情,且万先生不出现,这100万元欠款的真实性也有疑问。
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审理查明:万先生借莫先生的100万元中,其中有40万元发生在万先生与李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余60万元则发生在万先生和李女士离婚期间,据此判决万先生归还莫先生100万元,李女士对其中的4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具体情形如: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1、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2、离婚时,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对外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才应当
有很多对夫妻无法处理好彼此之前的债务问题,堆积的矛盾越多,后续处理起来就更加复杂、麻烦。那么,夫妻债务的处理原则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
核心内容:产生夫妻债务的行为特征是什么?夫妻债务是由于夫妻在对外行使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产生夫妻债务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为主体的一致性、以家庭事务为目的、意思表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