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被逼离婚 法官依法判不离
导读:
新华网广西频道12月8日电(王立芳陈华婕)80高龄的张大爷与刘女士离婚,细心的法官在庭审中发现其中颇有蹊跷,经过仔细询问,慎重考虑,最终判决不准离婚。近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老年人的离婚案件进行宣判,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
被告张大爷现年80高龄,与原告刘女士1992年登记结婚,系再婚夫妻,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2007年8月,刘女士向法院提出要与张大爷离婚。同年10月,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大爷的儿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一同参加庭审。庭审中,张大爷的儿子代表张大爷表示愿意与刘女士离婚,张大爷则在一旁沉默不语。在法庭调查即将结束时,细心的法官发现张大爷欲言又止的神情,于是耐心询问其意见,张大爷在法官的鼓励下,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是其儿子强迫他同意离婚的。因事情发生变化,为查明事实,主办法官宣布暂时休庭,单独询问老人意见,在反复询问后,老人仍然坚持不同意离婚,主办法官遂恢复庭审并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焦点进行了重新调查。
经慎重考虑,法院认为:原、被告均系再婚,婚后共同生活15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双方虽因家庭琐事时有争吵,但从目前双方矛盾的成因及程度看,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与交流,相互理解与宽容,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据此,该院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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