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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1 13:38:19 人浏览

导读:

未婚证明,即单身证明是证明当时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未婚证明在哪里开?需要哪些手续?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未婚证明在哪里开?在《关于进一步规范...

  未婚证明,即单身证明是证明当时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未婚证明在哪里开?需要哪些手续?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件尚未下发前,未婚证明一般是由民政局开具的。但该文件明确规定,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即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方的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需要办理未婚证明的,需本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2张二寸照片,在本辖区婚登处直接开具。

  未婚证明怎么开?

  开未婚证明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

  1、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中,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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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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