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法律文书 >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推选的代表人用)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推选的代表人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5 14:50:22 人浏览

导读:

我等共同推选___________为我方参加诉讼的代表人,其诉讼行为,对全体推选人(或单位)发生效力。特此证明。推选人(或单位):年月日附:代表人住址:电话:注:1、本件供民事、行


  我等共同推选___________ 为我方参加诉讼的代表人,其诉讼行为,对全体推选人(或单位)发生效力。

  特此证明。

                                   推选人(或单位):

                                   年 月 日

  附:

  代表人住址:

  电话:

  注:

  1、本件供民事、行政案件的共同诉讼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时使用。

  2、本件由全体推选人(单位)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